深圳国际贸易律师

深圳外贸律师法律服务简介深圳外贸律师的团队由专业从事国际贸易法律服务的资深律师组成。深圳外贸律师团队共10多人,全部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骨干律师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验。由于今年深圳市的外贸摩擦形势依然严峻,有外贸律师通过对以往案例的分析认为,对深圳各中小企业而言,不仅要提高对WTO知识的了解。

深圳外贸律师的特色业务-----打击诈骗

国际贸易领域的诈骗案件是该领域的一个顽疾。我们的律师团队把打击国际贸易领域的诈骗行为作为工作重点。我们的律师团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如何预防诈骗、如何追讨损失都有独到的见解,并找到了有效的解决办法。我们的律师团队经办了大量国际贸易领域的诈骗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大量国内外受骗客商挽回了损失,赢得了他们的好评。

深圳外贸跟单律师深圳外贸跟单律师的经验表明,外贸跟单员的工作几乎涉及的企业的每一个环节,从销售,生产,物料,财务,人事到总务都会有跟单员的身影出现。特点是:复杂的,全方位的。
1、责任大。外贸跟单员的工作是建立在订单与客户上的,因为订单是企业的生命,客户是企业的上帝,失去订单与客户将危及到企业的生存。做好订单与客户的工作责任重大。
2、沟通,协调:外贸跟单员工作涉及各部门。跟单员与客户,与计划部门,生产部门等许多部门的工作是一种沟通与协调。都是在完成订单的前提下而进行的与人沟通的工作。沟通,协调能力特别重要。
3、 做好客户的参谋:外贸跟单员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料,对他们的需求比较熟悉。同时也了解工厂的生产情况,因此对客户的订单可以提出意见,以利于客户的订货。
4、工作节奏多变,快速:面对的客户来自五湖四海,他们的工作方式,作息时间,工作节奏各不相同,因此,外贸跟单员的工作节奏应是多变的。另外,客户的需求是多样的。有时客户的订单是小批量的,但却要及时出货。这就要求外贸跟单员的工作效率是快速的。
5、工作是综合性的:外贸跟单员工作涉及企业所有部门,由此决定了其工作的综合性。对外执行的是销售人员的职责。对内执行的是生产管理协调。所以跟单员必须熟悉进出口贸易的实务和工厂的生产运作流程。

深圳涉外律师谈贸易风险加入WTO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深圳贸易律师认为,与之相伴随的却是,中国出口企业日益陷入海外应收账款“黑洞”。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中国出口企业的海外应收账款累计至少超过1000亿美元,相当于中国2004年总出口额的五分之一,而且这种海外呆坏账正在以每年150亿美元的速度增加。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上的欠缺造成的债务拖欠等问题已成为外贸企业发展的瓶颈。本文首先对我国外贸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的特征进行结构分析,然后剖析其成因,进而从新的视角为我国外贸企业防范客户信用风险提出对策建议。随着国际贸易不断发展,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日益增多,对此,我处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分析,供开展国际贸易的我公司参考。深圳涉外律师。

国际贸易风险预防深圳外贸律师认为,国际贸易结算及商帐追收中面临很多风险,包括政治风险、信用风险和货币风险等。如果不正确处理,将产生不利的后果。外贸企业必须运用有理有效的预测方法对未来风险及其事故、后果进行科学预测是有效防范风险的必要前提和条件,最后从风险控制工具和风险财务工具等方面,外贸企业应根据贸易伙伴国的政治、经济发展动态建立及时有效的预报系统,根据客户资信的实时状况选择D/P托收、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等恰当的结算方式,充分利用保险制度和银行的融资功能等,以防范国际贸易结算各类风险。

尽管我国外贸业务发展迅速,但是发展之中遇到的一些外贸纠纷也是与日俱增。通过对一些专业的外贸律师调查得知,目前的外贸纠纷中,海外商账案例占有较大的比重。

深圳涉外海商海事律师办理了大量涉外民事案件,包括涉外诉讼与国际仲裁。海商海事为专业的法律业务,建议委托深圳涉外律师来做。请先予咨询,法律咨询免费。商事海事民事案件审结后,一般会作出民事判决书。下面我们介绍一下涉外海商海事法律业务及案件的知识。

(一)涉外法律的综合适用

根据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特点,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法官制作判决必须学会综合运用法律,处理好国际公约、国内法、外国法、国际惯例、司法解释的关系,将其精神正确贯穿到判决中去。审理国际贸易纠纷案件,当事人往往约定适用国际惯例。在国内法国际公约均无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外贸律师法律服务外贸律师熟悉外贸实务,他的专业知识及执业经验,使他在涉外商事争议处理方面(协商、仲裁、诉讼等)富有成效。他经常代表客户处理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等方面的争议。他在一般商事合同、房地产交易、投资等领域的争议解决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朱律师的经历使他深谙如何在法律服务中给商业客户以有效的支持。他善于站在客户的角度设计问题的解决方案。他经常给各类企业提供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投资法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专职法律顾问又分为通过国家人事部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在企业中专职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律师资格可被聘为助理企业法律顾问)和通过司法考试的执业律师接受企业聘用成为劳务性的律师顾问。律师事务所和企业都是经济组织,一个自然人不能对一份法律工作签订两个劳动合同。所以专职企业法律顾问不得从事除受聘公司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务业务。

外贸代理争议

一些货物的进出口是通过外贸代理公司进行的,进口或出口企业与外贸公司建立了代理关系,委托人支付代理费,代理商则代为办理几乎所有的出口或者进口手续,有时代为支付或者收取货款,有时垫付相关的费用。合作过程中,双方容易因为款项结算、代理行为不当等产生争议。在这方面,深圳外贸律师可以代表其中一方参与协商、仲裁或者诉讼。

外贸公司法律顾问深圳涉外律师网每年为大量外贸企业提供诉讼仲裁以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在办理大量贸易公司案件基础上,结合实践我们针对深圳外贸公司常见法律事务的特点,拟订了本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外贸企业如有合作意向请及时和我们律师联系:

企业法律顾问也称企业律师,是企业聘用的企业法律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企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合同审核及签订、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

一、深圳涉外律师工作职能

为外贸公司提供法律专业技能支持,进行经营管理、业务运作方面的法律筹划,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纠纷,保护外贸公司权益,帮助实现外贸公司目标。

二、 深圳涉外律师服务内容

(一)提供外贸公司的筹建设立、产权结构、治理结构、分支机构的科学化、法治化、安全化及股东权益的保障与实现等法律方案。协助成立外贸公司,获得政府部门的各项批准文件,办理工商、外贸、海关、商检、外汇、税务等部门的注册、备案手续。

外贸律师付款方式深圳外贸律师经常接到有关国际贸易中采取何种付款方式对我们出口商更有保障。下面我们列举一些常用付款方式LC TT DP DA OA 的操作流程。从风险来说:LC 《TT《 DP 《DA《 OA。

以下几种对外贸易中常用到的付款方式具体含义是什么?(英文简称分别是D/P,D/A,O/A,L/C ,T/T)。以上除即期交单(D/P Sight)还可以做,其他的都风险较大(相对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户因市场价格等问题而不付款赎单,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誉较好、长期交往的老客户。

从理论上来说L/C最保险,是银行信用,有银行费用,如开证费、修改费、通知费、议付费等等。其他都是商业信用。

L/C (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信用证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是用于国际贸易货款支付的信用证结算方式。

D/P(document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

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

分为即期交单(D/P at Sight)

合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一.违约责任


1. 违约责任的要件。深圳合同纠纷律师讲解什么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制度是保证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没有违约责任制度,“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便成为空话。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在这里不管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除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外,都要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这种严格责任制度有如下好处:

(1)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2)有利于保护受损失人的合法权益。

(3)符合国际的一般作法,大多数国家都采取严格责任制度。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它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国际贸易律师作为国际贸易律师,我们代理大量进出口有关的法律业务。

办理进出口货物申报手续,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既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自理报关,也可以委托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办理报关手续。实践中大部分是代理报关进出口。关于进出口侵权行为的行政法律责任主体的认定问题,一般情况下,发生进出口侵权行为一海关处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及发生进出口侵权行为一报关企业尽了合理审查义务或未存在工作疏忽一海关处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深圳律师在办理国际贸易业务过程中,碰到大量当事人咨询进出口侵权货物有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九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外国际贸易律师作为深圳律师,我们从事大量国际贸易纠纷业务。在国际贸易纠纷案件中,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国际贸易业务中,完善的贸易合同也是保护国内一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这一切都需要我们深圳律师,尤其是擅自国际贸易法律的深圳律师介入。我们浅析一下涉外合同,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为例,在签订时应主要包括如下条款:标的物条款、价格条款、运输条款、商检条款、保险条款、支付条款、免责条款或不可抗力条款、法律适用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当事人往往会忽略了“法律适用条款”的签订。

国际贸易中涉外合同的法律选择与法律适用

先看一下我国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

国际贸易法律风险深圳律师代理了大理国际贸易案件。很多国际贸易案件中有些共性 - 有些法律风险是可以避免的。深圳律师根据办理国际贸易的经验,特总结了以下国际贸易案件的经验供大家分享:

一、卖方对买方提供的信用证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应及时要求买方改证。按照国际惯例,卖方接到与合同不符的信用证,有权要求买方立即改证,若买方不改证或延期改证,则构成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索赔。反之,若卖方不及时提出改证要求,则视为默认信用证对合同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