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涉外劳动纠纷

深圳劳动律师教您如何选择和聘请深圳劳动律师

在咱们遇到事情需要诉诸法律的时候,很多人考虑到的最多的是深圳劳动律师的名气,价格等,而笔者也整理了些大家容易走入的误区,以求各位看官在选择深圳劳动律师的时候,谨慎处理。

1、深圳劳动律师或深圳劳动律师事务所越有名越好。

所谓名深圳劳动律师事务所、名深圳劳动律师,并不一定是最适合您的深圳劳动律师事务所或深圳劳动律师。因为知名深圳劳动律师事务所和知名深圳劳动律师,往往是在某一业务领域里业务精深、业绩卓著,但并非在每个领域都能达到这样的水平。

涉外劳动关系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涉外劳动律师认为,涉外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之一具有涉外因素时的劳动关系。正确认定涉外劳动关系,对解决涉外劳动争议仲裁及涉外劳动诉讼有重大意义。涉外关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外国用人单位雇用中国人在外国工作、外国用人单位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用人单位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中国用人单位雇用外国人在外国工作、中国用人单位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中国用人单位雇用中国人在外国工作而形成的劳动关系等。

我国涉外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的现状

(一)我国劳动立法关于境内涉外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 我国涉外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主要规定在《劳动法》的第二条第一款,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均适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制。另外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用工时间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且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那么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中也规定,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又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应当参照本用人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来确定。

涉外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涉外劳动律师认为,我国处理涉外劳动合同纠纷应当适用我国《劳动合同法》。并且在实际的应用中,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承袭我国传统原则,吸纳行之有效的国际惯例,适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原则。我国应当肯定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解决涉外劳动合同纠纷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判断何为最密切联系地时,应当以最有利于劳动者利益保护的地为最密切联系地,适用该地的法律解决涉外劳动争议这样才能最终更好的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当统一涉外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将其规范于《劳动合同法》之中作为单章予以规范。适用最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法规作为调整劳动关系以及涉外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法》有利于追求的公平和公正性,体现在对劳动关系双方中弱者利益保护的倾向,也体现了我国劳动立法的宗旨。

涉外劳动法律关系的案例分析

涉外律师网劳动律师专家办理了大量涉外劳动争议案件。与国内劳动争议案件相比,涉外劳动争议案件有其特殊性。例如,大量的涉外劳动关系因为用人单位未为外籍员工办理外国人就业证而无效。下面介绍一个涉外劳动关系争议的案件。

[基本事实]

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为波黑籍务工人员阿德敏讨回了工资和社保金。2006年11月27日,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立案受理了一位波黑籍外国人的劳动争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