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公证认证

涉外律师公证认证我们的涉外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经常会有客户询问我们能否提供公证和认证业务。下面我们做一下这方面的介绍。

涉外律师网提供代办公证认证服务。


(一)、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公证是一种非诉讼活动。

(二)、什么是认证 认证也叫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和印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领事认证通常只确认公证员、公证机关、负责认证官员及机关的签字和盖章属实,不涉及公证内容本身。 

什么是涉外公证与认证?


涉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依法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

认证是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的签名和印鉴属实,或证明前一认证的签名和印鉴属实的活动。

为什么公证后还需要办理认证?


我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文书如系发往国外使用的,除按本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外,还应送交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但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办理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公证机关所制作的公证证明书能为使用国确信,不致于因为怀疑公证书上的签名或印鉴可能出于伪造而影响公证文书在境外的法律效力。办理认证不同于办理公证那样是为了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认证机关只是负责审查公证文书上最后一个公证或认证机关的签名和印鉴是否属实,对该公证文书的内容并不进行审查。因此说,认证是对公证文书在境外使用起推荐和证实作用。按照国际惯例,除两国有互免认证协议外,凡是对外使用的涉外公证文书,通常都应办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