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事案件

海事诉讼时效深圳海商海事律师代理海商海事案件,我们的业务遍及广州,深圳及广东其他地区。我们是最出色的深圳及广州海事律师之一。为了更好地行使我国的海事司法管辖权,充分发挥海事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1989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海事法院收案范围的决定》,规定我国海事法院受理我国法人、公民之间,我国法人、公民同外国或其他地区法人、公民之间,外国或者地区法人、公民之间的下列案件:

深圳涉外律师办理了大量涉外海商及海事诉讼业务。什么是海事诉讼?海事诉讼是指享有海事请求权的人为了行使其海事请求权,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遭受人身伤亡时,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起诉,海事法院在海事争议当事人的参加下,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解决海事争议的全部活动。根据深圳涉外律师办理涉外海商海事业务经验,我们提供以下实务问答:

第一部分 涉外商事

程序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