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收费标准

涉外律师收费标准涉外律师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

一、法律咨询

1、免费咨询:通过电话直接咨询或电子邮件留言咨询,律师收到的咨询后,律师将及时给予回复。
2、电子邮件咨询:收到咨询的邮件后会立即提交报价,(一般1000元-2000元每封),确认收款后两日内提供咨询回复,请确保你的邮件处于正常状态并及时查收邮件,如果有问题,应及时联系。邮件答复提供详细的解释,并提供详细的法律依据。电子邮件咨询适合问题较复杂,网上或电话里说不清楚。您如果是上班时间固定而抽不出时间亲自到律师办公室面谈,或者身在外地既想得到专业律师的咨询答复,又能免去路费成本支付和时间支出的话,最好发送电子邮件咨询。邮件最多回复两次,建议尽量把事情写清楚,并以附件形式附加所需的证明资料。邮件标题请注明“付费咨询”,以免误删,咨询邮箱地址: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3、预约约见咨询:来网站办公地点面谈咨询收费1000-2000/小时;由当事人指定地点咨询收费为 2000-3000元/小时。建议咨询前列好咨询提纲,避免不必要的时间延长。(约见咨询要提前预约)
注:网站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用。

二、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1、财产案件按比例收费;

依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2009年7月1日实施)》,按诉讼金额计收: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2、计时收费标准:2800元/小时。
3、风险代理、按结果收费,可协商(5%--30%左右)。
三、非诉讼业务收费:

1、计时收费标准:2,000—3,000元/小时。
2、计件收费标准:最低收费每件不低于10000元。
3、法律顾问、投资顾问、非诉事务、专项事务、外商投资、台商投资收费,协商确定。
4、出具法律意见书:每件10,000元起。
5、律师函:每件2,000元—10,000元;起草中英文版的将加收费用。
6、律师见证:每件8,000元—50,000元;起草中英文版加收取。
7、起草审查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每件5,000元—30,000元;起草中英文版的加收费用。
8、法律事务论证:10,000-50,000元/件;
9、代写法律文书:3000元—5000元/件,中英文版本加倍收费。

四、企业法律顾问

根据企业规模及处理事宜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备注:
1、以上律师收费不包括市内交通费,不包括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第三方费用和异地办案、调查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2、对于法律顾问客户,其律师费将按正常标准的70%收取。


附件:

广东省物价厅、广东省司法厅

关于发布《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

粤价费(2009)004号


深圳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等五项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经研究,本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如下:
一、计件收费
(一)代理刑事案件
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收费说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反诉案件, 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