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房产

周一, 26 8月 2013 13:12

涉外离婚房产的分割方法

涉外离婚房产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条文,办理离婚手续时对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如双方是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并非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的情况下,采取协商不能解决时进行平均分割。 该房屋是婚后购买,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是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则要平分。

深圳离婚律师谈离婚房产分割方法


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名下有房产的,该房产的产权应当依法分割。离婚房产的分割可以分为协议分割与法院主持下的分割。当然,还要分析一下几种离婚房产分割的特殊情况。

一、协议分割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这种协议分割离婚房产的方法,深圳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般是予以准许的。当然,离婚协议一般建议由深圳离婚律师来起草。

二、判令分割或法院主持下的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