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律师

涉外英文合同的起草和翻译涉外经济合同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不言而喻。深圳涉外合同律师认为,对涉外经济合同进行全面准确的翻译在经济活动中至关重要。本文就涉外经济合同及其翻译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在国际贸易中,双方达成协议后,大都需要另行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以作为行为成立的依据。起草与翻译经贸合同是很重要的。在我国外贸实践中,时常会发生一些索赔,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合同签订或翻译的不妥是一个重要原因。

涉外经贸合同起草与翻译的原则经贸合同不同于其他作品,有其独有的文体,在起草和翻译经贸合同时,应遵循完整规范经贸合同要求用词规范、内容完整,符合约定俗成的含义,不能有文字上的随意性,起草时应力求保持其内容的完整性。无论是要约还是承诺都要提出全部的问题或要求,如在报盘时,要向买方提出全部的交易条件,包括商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交货期、支付条件等,在报实盘时,更应全面完整,因为这种报盘一经买方在有效期内无保留地接受,交易即告成立。

深圳涉外合同律师处理了大量涉外合同纠纷及涉外合同诉讼。涉外合同诉讼是指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因涉外合同的履行、条文释义及其他方面发生争议,而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的诉讼。涉外合同诉讼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故其在诸多方面有着与国内一般合同诉讼的不同特点,适用于涉外合同诉讼的一些法律规定也与国内一般合同诉讼有所不同,这些区别和特点主要表现在涉外合同诉讼必然包含涉外因素。

周三, 18 9月 2013 12:15

涉外财产保险合同的内容

涉外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所保财产或利益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约定期限届满时,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协议。 在这些因素中,必有一项是涉外因素。深圳涉外合同律师在处理涉外财产保险合同中有丰富的经验。下面介绍一个涉外财产保险合同的样本。

涉外财产保险合同


第一条 保险财产 

周三, 18 9月 2013 12:13

涉外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涉外合同是指合同行为或合同关系中介入外国因素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深圳涉外合同律师解释:涉外合同的特征有:第一,合同具有涉外因素,即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中,至少有一项与外国有关系;第二,合同内容广泛,即合同的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内容广泛;第三,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当事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合同必须以法律规定的方式签订、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合同的内容合法等;第四,可能要适用外国法、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 涉外合同是否成立?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必须运用相应的法律来评判,而涉外合同法律适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此,律师对涉外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法律适用略陈己见。 

周三, 18 9月 2013 11:57

涉外合同及涉外合同诉讼

涉外合同诉讼涉外合同诉讼是指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因涉外合同的履行、条文释义及其他方面发生争议,而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的诉讼。涉外合同诉讼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故其在诸多方面有着与国内一般合同诉讼的不同特点,适用于涉外合同诉讼的一些法律规定也与国内一般合同诉讼有所不同,这些区别和特点主要表现在涉外合同诉讼必然包含涉外因素。

(1)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这里的“外国人”,是指具有外国国籍的人、无国籍的人和国籍不明的人。这里的“外国企业或组织”,是指属于外国的企业或其他的经济组织。例如,中国公民与某外国国籍人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的离婚诉讼,或中国的一企业与外国的某公司因合同纠纷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的诉讼。

涉外合同模板《合同法》所说的合同,以是否有涉外因素,分为国内合同和涉外合同两类。深圳涉外合同律师认为,在涉外合同中,最主要的是具有对外贸易性质的涉外合同(或称为对外贸易合同),它是指我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外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合同涉外合同按繁简不同,尽管可以采取不同书面形式,如正式合同(Contract)、协议书(Agreement)、确认书(Confirmation)、备忘录(Memorandum)、订单(Order)等等,但是一般都包含如下几个部分:

周二, 17 9月 2013 13:53

涉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涉外经济合同争议发生涉外合同纠纷的时候,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与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行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判断其效力。深圳涉外合同律师提醒:涉外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如果不愿协商、调解的,或者进过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合同中的仲裁 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若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 院起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处理涉外经济合同争议的实体法适用情况:

一、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发生争议后,对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已有选择的,人民法院在审理该项合同纠纷案件时,应以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为依据。

周二, 17 9月 2013 13:43

涉外合同法律知识汇总

涉外合同知识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涉外因素包括:1、合同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无国籍人;2、合同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3、合同权利义务内容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深圳涉外合同律师提醒:签订涉外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如下。需要审查、起草、修改涉外合同,英文合同,外贸合同,请咨询深圳涉外合同律师。

涉外合同纠纷的管辖

涉外合同诉讼法院管辖由涉外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