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

涉外英文合同的起草和翻译涉外经济合同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不言而喻。深圳涉外合同律师认为,对涉外经济合同进行全面准确的翻译在经济活动中至关重要。本文就涉外经济合同及其翻译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在国际贸易中,双方达成协议后,大都需要另行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以作为行为成立的依据。起草与翻译经贸合同是很重要的。在我国外贸实践中,时常会发生一些索赔,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合同签订或翻译的不妥是一个重要原因。

涉外经贸合同起草与翻译的原则经贸合同不同于其他作品,有其独有的文体,在起草和翻译经贸合同时,应遵循完整规范经贸合同要求用词规范、内容完整,符合约定俗成的含义,不能有文字上的随意性,起草时应力求保持其内容的完整性。无论是要约还是承诺都要提出全部的问题或要求,如在报盘时,要向买方提出全部的交易条件,包括商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交货期、支付条件等,在报实盘时,更应全面完整,因为这种报盘一经买方在有效期内无保留地接受,交易即告成立。

深圳涉外合同律师处理了大量涉外合同纠纷及涉外合同诉讼。涉外合同诉讼是指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因涉外合同的履行、条文释义及其他方面发生争议,而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的诉讼。涉外合同诉讼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故其在诸多方面有着与国内一般合同诉讼的不同特点,适用于涉外合同诉讼的一些法律规定也与国内一般合同诉讼有所不同,这些区别和特点主要表现在涉外合同诉讼必然包含涉外因素。

周三, 18 9月 2013 12:15

涉外财产保险合同的内容

涉外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所保财产或利益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约定期限届满时,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协议。 在这些因素中,必有一项是涉外因素。深圳涉外合同律师在处理涉外财产保险合同中有丰富的经验。下面介绍一个涉外财产保险合同的样本。

涉外财产保险合同


第一条 保险财产 

周三, 18 9月 2013 11:57

涉外合同及涉外合同诉讼

涉外合同诉讼涉外合同诉讼是指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因涉外合同的履行、条文释义及其他方面发生争议,而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的诉讼。涉外合同诉讼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故其在诸多方面有着与国内一般合同诉讼的不同特点,适用于涉外合同诉讼的一些法律规定也与国内一般合同诉讼有所不同,这些区别和特点主要表现在涉外合同诉讼必然包含涉外因素。

(1)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这里的“外国人”,是指具有外国国籍的人、无国籍的人和国籍不明的人。这里的“外国企业或组织”,是指属于外国的企业或其他的经济组织。例如,中国公民与某外国国籍人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的离婚诉讼,或中国的一企业与外国的某公司因合同纠纷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的诉讼。

外贸合同签订所谓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涉外因素包括:1、合同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无国籍人2、合同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3、合同权利义务内容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等情况。涉外合同律师结合实际经验,提供以下内容供参考:

(一)签订涉外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当事人在签订涉外合同时,除了《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订立合同的一般规则外,还应注意下列主要事项: